一、项目名称:钦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教学仪器采购及安装(第十三标)
二、项目编号:GXLJ-G2017-H172
三、采购人名称:钦州皇马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宁工 0777-25580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中心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滕工 0777-36178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29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9月14日,现对招标公告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公告中“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0日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更正为:“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30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原招标公告中:“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20日10时00分,在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
现更正为:“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30日09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3.原招标文件中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1条“投标保证金: 基本账户转出,陆拾捌万元整(¥68.0万元),请按此金额交纳且提交到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9月18日18:00分前,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收据(以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为准)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必须放进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采用保函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 基本账户转出,陆拾捌万元整(¥68.00万元),请按此金额交纳且提交到以下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17年9月27日18:00分前,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必须放进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户名: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812010103386287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77-2558903(财务部)
转账确认: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9月28日17:3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转账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原件(以到账为准)。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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