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电子政务外网横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GXLJL-J2017-F041
二、招标人名称: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农工 0771-6526366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8日;
五、更改日期:2018年01月09日;
六、更正事项: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为: “ GXLJL-J2017-F041 ”
现更正为:“ GXLJL-J2018-F001 ”
2、原公告的“六、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竞标人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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