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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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隆安县气象局会议系统采购、隆安县国家一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NNLAZC2018-G1-00003-GXLJ)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气象局会议系统采购、隆安县国家一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NLAZC2018-G1-00003-GXLJ

三、招标人名称:隆安县气象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陈黄路68   

     联系人及电话:  0771-652251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0706日; 

     六、更日期20180716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

    1、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   

商务条款

说明:

1、本标项标记“★”的系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标书响应文件中中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三、交货地点: 广西区内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电话),6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解除。

3、中标人应免费培训采购单位维护人员,保证维护人员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能熟练地排除故障、管理设备、分析故障等。

4、现场勘查: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时间20180718日上午1100分(逾期不再组织勘察)由采购人统一进行安排;费用、交通工具由各投标人自理。

5、在中标公示期,采购人有权依次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投的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进行与南宁市气象局原有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功能测试,如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测试,则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合同主要设备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全系统安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系统验收合格并质保满壹年后,货物质量及服务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

现更正为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  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说明:

1、本标项标记“★”的系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标书响应文件中中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三、交货地点: 广西区内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电话),6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解除。

3、中标人应免费培训采购单位维护人员,保证维护人员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能熟练地排除故障、管理设备、分析故障等。

4、在中标公示期,采购人有权依次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投的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进行与南宁市气象局原有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功能测试,如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测试,则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合同主要设备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全系统安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系统验收合格并质保满壹年后,货物质量及服务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

现场踏勘要求

为了投标人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了解得更充分,保障项目的实施,需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招标人接受现场勘查时间为20180718日上午1100分,下午15点至17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本项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标书的存款回单复印件到本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结果证明须由招标人盖章,否则视为无效,逾期将不再接受现场踏勘。”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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