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

东岗大道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终期方案一)(GXLJ2019-GZ-006)的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东岗大道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终期方案一)

二、项目招标编号:GXLJ2019-GZ-006

三、招标人:象州县政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家林  0772-4305181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联系人及电话:覃连妮 0772-428012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5日

六、更正公告日期:2019年7月17日

七、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的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合同内工程量按月作为计量周期,承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将进度报至监理、业主审核。依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报价限额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累计支付至财政审定价的85%。

合同外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经监理与发包人初步确认)的 60%支付,付款时间随最近一次月进度支付同期进行。经审计部门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承包人需在象州县内的商业银行网点开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发包人将每期进度款的25%转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75%转入进度款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的使用需按照象州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业主有权不予拨付进度款。”现更正招标文件的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合同内工程款按月作为计量周期,承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将进度报至监理、业主审核,按经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 85%。合同外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经监理与发包人确认)的 60%支付,付款时间随最近一次月进度支付同期进行。经审计部门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象州县政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象州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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