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隆安县乔建镇、雁江镇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已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以 南国土资函[2018]3025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隆安县乔建镇、雁江镇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 NNLAZC2019-G2-00022-GXLJ
建设地点:隆安县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合同估算价: 5180121.6元
要求工期: 27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4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1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截标前提交投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
4.2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单位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19年9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发布。
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
招 标 人: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安县蝶城路456号国土大厦 地 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
11层1105房
联 系 人: 梁工 联 系 人: 邓工
电 话: 0771-6520970 电 话: 0771-6511123
2019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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