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1月6日就忻城县人民法院X光检测机采购项目(LBXCZC2019-J1-01630-GXLJ)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忻城县人民法院X光检测机采购项目(LBXCZC2019-J1-01630-GXLJ)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忻城县人民法院X光检测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人民币):37万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竞标公告。
四、谈判日期:2020年1月6日
评审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评标厅(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陆 曦、杜红旗、陈文进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人名称:南宁市东端安防科技有 限公司
2.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金地世家2幢A38号二层
3.成交金额: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元)
4.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5.完工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6.代理服务费:贰仟叁佰捌拾伍元整(¥2385.00元)
7.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六、联系事项: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项目联系人:覃连妮 联系电话:0772-4280129
3.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忻城县古学路69号 电话:0772-5517154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忻城县人民法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忻城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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