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第五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G1-00545-GXLJ) 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第五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AZC2020-G1-00545-GXLJ

三、采购人名称:隆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65287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20

六、更改日期:2020年0525

七、更改通知如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半(即2020年06月12日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在截、开标时间截止前1日内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1.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1.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1.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投标人须知”中“16.116.2项 开标程序”的所有内容。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5.1.1“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1.2“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按以上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网上查询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525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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