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检测服务已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重新给予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19]37号),招标人为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拟出让象州县范围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及争取上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GXLJ2020-G3-00037
建设地点:位于象州县教育园区内(民族中学西南方向)
建设规模:项目实际建设用地面积为118677.21㎡(约178.02亩),总建筑面积66501.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综合楼、1栋图书报告厅(含设备用房)、1栋风雨球场、1栋学生食堂、1栋教师公租房、3栋学生公寓楼以及12个篮球场、4个羽毛球、400米环形塑胶跑道(内设足球场、田赛场地、含主席台、看台)、校门(含门卫室)、围墙、校道、给排水、照明、环境美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9878.53万元
检测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其他: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及桩基础加荷体吊装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必检、应检的所有项目(不含人防检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2)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4)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3.2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3.5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4日10时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递交,开标前须核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发布。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监督机构:象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2-4365456
招标人: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光明路31号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联系人:区工 联系人:覃连妮
电话:0772-4361938 电话:0772-4280129
2020年7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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