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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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对应的政府采购公告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ZC2020-J1-02716-GXLJ

项目名称: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22日至2020年1224日;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对应的政府采购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2510点30分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具体详见1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

1、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2510:30分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9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以确保本项目能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谈判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谈判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2.3谈判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谈判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谈判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收件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3、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谈判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谈判供应商务必做到:

3.1.1“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1.2“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2谈判当天谈判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专家会通知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3如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25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网上查询地址: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港华街           

联系方式:石工  0771-6521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6511123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     电话:0771-6531019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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