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游泳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游泳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17]116号)、《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游泳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17]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066100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栋室内恒温游泳馆,总建筑面积为8031.56㎡,内设50*21米标准泳池、42*11米训练泳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更衣室、观众席等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 项目工程费4347.36万元,设计费为115.43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接到设计任务书后2日内提交总平图(含电子版),调整方案确定后8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电子版),方案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电子版),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含电子版);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1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评标当天招标组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3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职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规划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证书;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
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造价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3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职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5.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 10 时00分,地点为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交付设计成果(总平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后,支付至合同约定设计费的30%,即 (¥ ),交付施工图、全套设计电子文档光盘、调整后的总平及方案后,支付至合同约定设计费的65%,即 (¥ ),项目施工图取得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约定设计费的85%,即 (¥ ),竣工验收通过后再支付至合同约定设计费的100%,即 (¥ )。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72-4212755
招标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邮 编:5461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周金鑫 联 系 人:覃连妮
电 话:0772-6621590 电 话:0772-4280129
2021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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