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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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生态水产产业园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海生态水产产业园工程检测已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409-450702-04-01-19935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银海生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银海生态水产产业园工程检测 

项目招标编号:GXLJ-G2024-F084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船厂村屙屁洭
建设规模:210000㎡(其中:1标段110000㎡、2标段100000㎡)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00000万元 1、2标段各5亿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1500万元 (其中:1标段暂估750万元、2标段暂估750万元
检测服务期:36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 1标段、2标段,标段(包)名称:银海生态水产产业园工程检测(1标段或2标段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主体沉降监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消防查验防雷检测基础工程检测☑绿色建筑节能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其他检测等全部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沉降观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消防查验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2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跨区域的见证取样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见证取样项目:
    3.5.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5.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6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为以上职称,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能力培训记录查询》

2)具有省级(含)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消防查验,并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备案。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以下时间报名获取。

时间:20241217日至202412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1105房)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709时30分在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1105房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龙建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网上发布。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60 % ;项目竣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计单位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8. 监督部门

广西银海生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人:广西银海生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滨海新城8号地块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1105房  

人:胡红生                                   人:滕丽华        

 话:18376709797                                   话:0777-3617888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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