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正在推进汕尾新港一期,包括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和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项目。汕尾新港一期预计2026年年底竣工并开港运营,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潜在合作方商谈汕尾新港一期运营合作事项,为保障运营合作谈判过程合法合规,并维护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推进汕尾新港一期运营合作工作的平稳开展,须选取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比选人为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取方式为公开询比,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比选。
2.1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碣石湾的西部、汕尾红海湾遮浪街道以北、施公寮半岛以西的白沙湖内,距汕尾市区约20km。
2.2项目概况: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和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
2.3比选范围:汕尾新港一期码头运营合作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比选人的实际需要,为比选人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建立健全比选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2)运营合作法律咨询,为比选人的合法合规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3)提供比选人业务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的解读;
(4)协助比选人参与运营合作的谈判、签约、见证,准备或审核相关资料及准备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
(5)定期交流,主动向比选人提供和介绍与比选人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法律信息,对比选人涉及运营合作谈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6)团队负责人应邀列席比选人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或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7)团队负责人参加运营合作谈判事项的法律意见的会商;
(8)处理涉及运营合作事项的其它法律事务,对比选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比选人的合法权益。
2.5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与合作公司成立运营公司并稳定运营为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ljg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同步发布。用户可通过比选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比选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2栋801)。
5.3 比选时间:2026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
比选人: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580号 |
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2栋801 |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人:刘先生 |
|
电 话:0660-3877203 |
电 话:0660-3801101 |
广西南宁龙建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传导网络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桂ICP备16000283号-1